By Clinton E. Arnorld (BH 譯自The Apologetic Study Bible p.1475) The Apologetics Study Bible: Understand Why You Believe 懷疑天使與魔鬼的存在是反對聖經直接與明顯的見證。 除了聖經基本上肯定魔鬼的存在以外, 純粹自然主義的解釋並不能說明世界上各式各樣的邪惡。 的確,有一些精神分裂症,人格分離症, 我們需要橫掃人類歷史和文化做更廣泛的學習及研究。過去300年是 西方歷史上,唯一懷疑鬼靈存在的時代, 相信魔鬼邪靈的存在,一定不要導致盲目或不必要的把一切惡事全賴給魔鬼, (CS路易斯在「Screwtape信函」一書,開頭就警告說, |
Monday, March 16, 2009
現代人仍可相信魔鬼的存在嗎?
Wednesday, March 4, 2009
全然漆黑裡的一線光 (巡視躁鬱症的黑暗角落) BH 節譯
我有慢性精神疾病,曾被稱為瘋狂憂鬱症的精神疾病,但現在改稱為躁鬱症,聽來較不那麼刺耳。我求助於精神科醫生,社會工作者和心理衛生專業人員;他們當中只有一 個是基督徒,其餘皆不是。我一直在積極治療中,多年來接續看許多治療師,也已吃過許多精神病藥物,其中大部分帶來非常不良的副作用,只有少數幫助我減緩我 的症狀。我一直在住院,最嚴重的時候,他們給予電擊休克的療法。我必須承認,所有這一切都有幫助,儘管我不太願意去看醫生和住醫院。他們幫助我重建一些「自我 」,讓我可以繼續做個上帝要我做的母親,神職人員及寫作家。
在 這一連串的疾病中,我常常會問自己:我作為一個忠實的基督徒,怎麼會經歷這樣慘的靈魂折磨?我怎麼能說,這種酷刑與上帝無關?當然,對精神科公會的一般成 員來說,「對上帝的信仰」,往往不被看好,被他們認為充其量,最好也不過是當個支撐病人的拐杖,最壞的情形則認為信仰乃恰恰顯示出病人的病狀。
做為一個基督徒,事實上,做為一個教會神學家,我怎麼能搞懂在我的生命中,似乎常常就好像是與上帝分開呢?這顯然是不可能的! 當我覺得上帝全然離棄了我的時候?我又怎能承認在我的信仰中,上帝是我『在患難中,無處不在的幫助』呢?( 詩 46:1 )如果這酷刑的確跟上帝有關,那麼是祂的懲罰,憤怒,或教訓呢?用一個喬納森.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 的短語來說,難道我只是「在一個憤怒的上帝手中的一個罪人」 ?
然而,基督教信仰著實帶來一個真正的希望,特別是對那些患有精神病者。在復活的基督裡有希望。祂的復活也許沒有消除痛苦,但卻改變了它。基督的復活,已經勝過死亡 的力量,祂並應許最後會擦去每一滴眼淚。雖然我們目前在世上仍然有許多淚水。我們仍然會死去。然而最終,上帝將會使死亡本身死亡。從亞當和夏娃摘了禁果,導致罪 惡和死亡的那棵樹竟成為十字架,使我們得生。
復活的希望不僅是樂觀的,它保守基督徒勇往直前,面對將來,而不單單停留在現在。但是,復活的希望不僅為基督徒個人,也為教會本身,更是為所有被原罪捆綁腐朽的受造之物: “地面因你受詛咒...將會產生荊棘和蒺藜 “ (創3:17-18 )。這被詛咒的地面在復活時將轉變, 萬物將從痛苦和悲哀中被贖回。在我幾次與精神疾病糾纏中,這種對復活希望的理解給予我相當大的安慰和鼓勵,既便沒有減輕我的症狀。 最終, 憂鬱和嘆息將不復存在, 最終眼淚將會被除去。甚至有病有瑕疵的腦部終會得到復原整修。
『主上帝啊,在我們最後醒來時,帶我們到天堂門口,進入那天門並且居住在那美屋,在其中將沒有黑暗也不令人眼花繚亂,但有一縷均勻柔美的光; 沒有噪音也沒有靜寂,但有一種美妙的音樂; 既沒有懼怕也不必再希望,但卻擁有平和;既沒有結束也不是開端,但擁有詳和的永恆; 在禰的榮光和統治的居中,沒有終止,永恆的世界。.』--John Donne ( 1572-1631)
前言後譯: C.S.路易斯 在他的「痛苦的問題」一文裡說,對相信一個善良的上帝的基督徒來說,
原文請點下連:
http://www.christianitytoday.com/ct/2009/march/12.30.html
Tuesday, January 27, 2009
替友人「新年新立志」
今天我正在等候陪審團的召集令,突然地我有一種絕妙的想法,儘管我不想為我自己寫一篇「新年新立志」,好歹替一個朋友寫一篇「新年新立志」,應該沒問題吧。
雖然我對陪審團制度並非很有信心;因為許多律師們常以選擇公正無偏見的陪審團為幌子,選擇沒有主見,不具判斷能力的陪審團員,如此一來,律師能大大地操縱和影響大部分的陪審員,來完成他們對案情狡詐的銓釋和操控。所以對許多陪審團的最後裁決,我也沒有多大的信心。O.J. Simpson 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有錢能叫鬼推磨,當年他請了好些詭辯的名律師,替他脫罪。雖然陪審團制度仍有許多暇疵,總比沒有陪審團,讓法官一人判決好的多。 尤其是當法官無法超出黨派,獨立判案時,陪審團制度是一種很好的制衡。
舉例來說,阿扁總統的案件,台灣媒體,在正式開庭審判之前,就不斷地把案情隨意洩漏,媒體和一些立法委員,名嘴,道聽途說,亂爆料,不斷地把案情洩漏給公眾;未審先判阿扁總統是有罪的,要保持「假定無罪直到被證明有罪」的基本人權,變成很困難,甚至不可能。 在美國,像阿扁這樣的個案,早就成為一個無法公平審判的流案,因為再也無法找到不受媒體惡意紐曲,未審先判的影響,毫無成見,公正中性的陪審員了。 這樣一來,阿扁總統是否有罪,無罪變成不太重要啦,基本人權的喪失及司法程序的不公,已成為更嚴重的問題,因為司法如果不公,政治迫害就可以發生在任何人身上。(不過說實在,我也很遺憾, 阿扁總統的前第一家庭, 瓜田李下不避諱, 牽扯了不少疑似洗錢的問題, 叫人垢病. 很不幸, 似乎邱某等人亂槍打鳥, 偶而也會打中了一兩隻鳥吧. )
閒話少說,言歸正傳,下面是我為一位近乎「無神論」的友人代勞,寫的「新年新立志」,也已電郵寄出。若喜歡的話,不妨轉寄給你的友人。
祝大家牛年快樂,但祈尚未認識主的友人,早日找到獨一真神,創造宇宙萬物的主宰!
XX 平安:
舊曆新年快樂!
今天突發奇想, 替您草擬了一份「新年新立志」, 請您過目。
您將會說:『甚麼?那來的笨蛋? 替別人寫「新年新立志」的一個笨婆?』
請您且慢動怒,請聽我細細道來。
閣下的「新年新立志」如下:
1 我將嘗試在「上帝是否存在?」的個案,不僅僅聽檢方(檢察官)的一面說詞及控告,乃是十分仔細,公平地審查辯方(大多是公家辯護律師),提供的文獻,資料及答辯;做個公正沒有偏見,不預設立場的陪審員。 我將嘗試親自檢驗他們據理力爭的經典(聖經),因此我不再只是跟隨檢方,控告者對它的抹黑誣告起舞。 我也願意為我自己的明察秋毫而讀一些好書,就是這些年來一些友人好意的餽贈,一些醒悟過來的見證,既便我對他們的立場仍相當排斥存疑。我願意從辯方的角度來思考而不再只聽信檢方天花亂墜,一手遮天。
2.我將詳細地反駁任何一條友人提出「上帝存在」的有利辯證。
3.我將決定我自己的「新年新立志」,並且殺了這個膽敢向我建議做以上兩種決志的雞婆。(拍雙手贊成!?)
希望您不介意我開的這個玩笑,其實這也是我對您真誠的寄望!誰叫我是雞年出生的呢? 無法不雞婆啊!
希望我為您寫的這份「新年新立志」會真正發揮功效。
願上帝祝福您及您的一家!
Thursday, December 4, 2008
被遺忘的一頁台灣史「神靖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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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earl Harbor Raid and Forgiveness
Tuesday, December 2, 2008
屏東伯大尼之家縱火破案疑點重重(轉貼)
-為「愛心」作見證-
林 典 謨
今年十月三日下午五點左右,我在台灣從台東回花蓮的途中接到北加州長輩會鄭會長的電話,他說:“屏東伯大尼之家面臨嚴重問題,許院長和師母因遭受外界不實的報導,內心很痛苦和無奈,極需要大家關心”,鄭會長將探訪伯大尼之家的情況特別讓我知道。我受到鄭會長那樣地對伯大尼之家關心及對憨兒愛心的行為所感動,我對自己說我必須再回去屏東一趟。於是我在次日早晨即搭六點多自強號火車再回去屏東伯大尼之家瞭解近況,同時亦以朋友的身份安慰及鼓勵許院長和師母。我回來美國之後,陸續地看到伯大尼之家縱火案件的報導,因為消息的傳播,有些在美國的朋友也問我到底伯大尼之家發生了什麼事?我一直認為報紙的報導有點草率,警方在偵察火案過程中怎麼先將疑罪的事情發佈給報紙報導,在偵察進行中雖有嫌疑,但不應該在未定罪之前先報導,我相信事情的發生絕不像報紙所報導的。於是我就開始用心收集報紙或網站的報導。我覺得其中有兩天的報導似乎相互矛盾,報導的日期相差了51天。第一件事情於
第一、警方發現縱火的原因是憨兒(警方稱為院生)長期被虐待,心生不滿才想要挾怨報復。
我的質疑:警方的偵察破案並沒有基於証據,而是基於想像的推論。我不知道警方送入檢察署的破案文件是怎麼寫的,警方的葫蘆當中藏有多少真實的証據,如依照媒體的報導 “心生不滿才想要” 是假設的,是推想的,而不是証據,這種偵查方式是沒有人權時代的方式,違背依証據裁判的法治。如果偵察人員有機會上午七點40分到院方的地下樓,參加憨兒們的早晨詩歌讚美早會,花費一些時間與憨兒們在一起,看憨兒們歡樂唱歌手舞足蹈,就不會作這種推論。大部份憨兒們是喜樂的,絕對找不出有長期被虐待憨兒的徵兆。推論沒有確據,不算破案。推論不是警方專業,找出真實的證據才是警方的專業和職責。
第二、警方發現師母李。。(警方是否表示尊重,才無登名字,報紙刊登全名)恐嚇及命令憨兒做偽證,如果不肯配合就會被院內的老師以棍子責打及虐待。
我的質疑:警方的宣佈 1)“發現師母李。。恐嚇及命令憨兒做偽証”;2)“如果不肯配合就會被院內的老師以棍子責打及虐待”。我認為這不是「毋枉毋縱」的偵察破案!關於 1)點的的質疑是:一個大人很容易用不同的言詞(引誘、施壓等)讓一個小孩在口供上,以有言或無言的表達方式,來承認他所沒做過的事; 何況憨兒,更加容易,在警方偵查室內恐懼環境中,稍加威脅,輕而易取其誘導的供詞。我認為師母李。。不會這樣做,因為她知道憨兒的智商,教唆也無用,憨兒豈不一五一十全盤洩漏出來嗎?關於 2)點的的質疑是:“如果不肯配合就會被院內的老師以棍子責打及虐待”。警方有實際的証據嗎?警方有驗過傷嗎?這是縱火犯罪的偽証嗎?這是破案的証據嗎?警方似乎在政府行政管轄範圍上越權?政府管轄及督促伯大尼之家的經營和運作,應屬於社會處或勞工處的職責。我相信社會處或勞工處每年都派有專員在做管轄及督導工作,如果院方真的長期虐待他們,難道這些機構多年來都沒有聽到抱怨的聲音嗎?都不知道伯大尼之家如此惡搞?如果警方只是自由心證,而不是誘導憨兒偽證取供,罪還可輕一級。猜測論斷不是警方的專業,找出真實的證據才是警方的專業和職責。
回想在2008年退修會,我與伯大尼之家的員工們一共有整整五天的接觸時間,三天在屏東,兩天在金崙。在金崙的時候,經常聽到從院方的員工來電話連續報告:先說:“偵察人員要來查問院方”;又說:“偵察人員要調看憨兒的個人資料”;再說:“偵察人員傳調憨兒到警所偵訊”;後來說:“憨兒被調訊到很晚才回院內”;接下來嘆聲說:“憨兒回來後都很害怕而整晚在哭泣” 等等。這豈不是告訴我們,憨兒受到很多的驚嚇嗎?難道不是被逼供的嗎?(在破案限期的龐大壓力下,偵察人員恐嚇逼供憨兒乃是不難想像的。)況且,之前我們已說過,在此重述強調,我們多人,多梯次短期拜訪,均可見證憨兒們的喜樂,豈是長期被虐待的憨兒們所能展現的?
第三、警方發現院方早己知情院內縱火,卻刻意炒作,用來博取社會大眾對弱勢團體的同情。
我的質疑:如果院方早己知情院內憨兒自已縱火,在第十次的縱火事件上,警方一定索取到實據,而且院方一定會口服心服的接受警方所謂的“一個半月來的不眠不休偵查”找到充足的破案證據而認錯。為何伯大尼之家董事長楊四海在當日立即對警方宣佈破案發表聲明呢?。楊董事長是一位律師,難道他的頭腦不清楚而敢挺身為院方表達不同意警方的破案宣佈?我想楊董事長不是推論,他是用愛心、真心和良心來聲明事實。警方又以草率的推論說:“院童(其實是憨兒)因好玩好奇的效應導致縱火”,警方應該去請教專家,憨兒會有好玩好奇的智商麼?警方說到“用自已縱火來博取社會大眾對弱勢團體的同情”,更是曲解。難道所有的世界人士都是那樣的盲目,都是那樣的容易被欺騙麼?常用欺騙取得的機構是不能生存太久,也不會有長進,伯大尼之家是這樣的機構麼?我說「不是」。推論不是警方專業,找出真實的證據才是警方的專業和職責。
第四、警方指責伯大尼之家縱火案件造成龐大治安警力的浪費,嚴重濫用社會資源。
我的質疑:警察分局長葉明潭破案的記者會中說了這些荒唐的話。據報導這案件警方所投入的警力超過五千人次,一百名警方偵辦人員,24小時巡察及偵查,創下了屏東單一案件偵辦人數的記錄。我有兩點質疑:1) 是否伯大尼之家請求警方一定要花費那麼龐大治安警力破案?我相信院方沒有這樣的請求,這花費都是警方自已依照案情判斷作策劃和決定的。花費那麼龐大治安警力,完全顯示警方對這案件的判斷能力之欠缺,為什麼警方需要花費那麼大的社會資源去破這縱火案。有點常識的人,看了這縱火現況,可以推測是個人的犯罪,而不是集體的犯罪,這犯罪豈是高度生命危險的犯罪嗎?這指責應該是屏東縣縣議員替人民質問警方,而不是警方來指責伯大尼之家的錯失。2) 這案應先著手研究案件對社會治安危害的嚴重性,而計劃使用警力的多少。伯大尼之家縱火案並不是大謀殺案,如果是一件大謀殺案牽連數人死亡,警力花費創下了屏東單一案件偵辦人數的記錄,還說得過去。但是這案件只是局部遭受縱火,警力就以殺雞用牛刀的方式辦案,還自以為偵破了屏東最大的案件。台灣的刑事過程,好像警力破案歸破案,法院的審判歸審判,最後的公義要等待法院的審判來作決定,在其間百姓就遭殃。我的質疑還是警力的判斷能力,警力常藉限期破案的情況,花費 90% 的費用,去找出 10% 的效果,不知誰在濫用社會資源?。推論不是警方專業,有判斷能力及找出真實証據的能力才是警方的專業和職責。
記得我在前面曾提及兩件報導的事情麼?第一件在
最後的結論:我寫這篇見證的目的,乃是為著台灣社會仍擁有稀有又寶貴的愛心和真理作見證。警方宣佈破案可以說己完成任務了,把案件轉移到檢查署及法院,以後就是檢察署及法院的責任。雖然耗用龐大治安警力,己將罪草率歸諸五位憨兒及師母李。。即可以核銷公費,以後還人清白的責任,落於檢察署及法院,與警方毫無關係,反正警方己交差了事。警方沒有想到他們也是領人民納稅的薪俸人員,辦事要誠實,毋枉毋縱,問心無愧,陳局長也曾說過警方要有警覺性,我想,他的意思是說萬一調查個案有錯失,就會把百姓置於不公的困境之下,蒙受冤曲,遭受冤獄…等等,不但受害者的肉體受到痛苦,在精神上也受到打擊,連家人也無辜地遭遇到煩惱不安或困擾的壓力,不知警方有沒有這樣警覺和體會?這些受害者的窘困,實難名狀,既便之後判決無罪,亦無法補償,全然還其清白。願上帝的慈愛和保佑與受害者同在,也求天父賜給台灣有一個光明和公義的社會。
Thursday, November 27, 2008
希特勒不也是高票當選的!
我們也許會想,因為我們現在確實生活在民主的社會,我們就可以高枕無憂? 真的嗎? 我們讚揚民主豈是因它保證帶給我們好的政府嗎? 不然, 在世界各地,經由投票也投出許多昏庸無能的政府來。可記得希特勒不也是高票當選的!民主確實保證的乃是我們能擺脫壞的政客,如果他們做的太爛的話, 可請他們下台。 但是,當決定是非,對錯的權力,不是操在極少數特權手中而是大多數人手中時,會發生什麼呢? 這下可好,藉助於多數人過半的投票,什麼難以想像的事物,都可被考慮變成為法律: 比方說–安樂死--如果通過,老人的性命就沒甚麼保障; 或者只因父母施以溫和的肉體懲處或打手心,小孩就得被送走; 或者有人,甚至是主教,會被警察告發威脅,因為他們竟敢公開說同性戀是不對的。 但是如果我們沒有較高的法律可以上訴,所剩下的乃是「權勢大就是對的, 可以濫權」。 你可能不喜歡,但是你很少能據理力爭地反對。 每件事被降低成強人政治: 贏家乃是擁有最大聲音,壓制人民的意願與心聲或者有最大的棍棒,猛擊你的那些人。
況且一個世界中如果沒有上帝,就無法設任何限制,也就可以無法無天。 六十年代的美國被稱為「許可放縱的社會」。 那不是十分正確的。 它應該已經是「滥權侵權的社會」-–特徵是無論打破什麼規則都很興奮刺激。 但是當沒有更多規則可被打破時,尤其自從沒有上帝把規則給我們以後,會發生什麼? 答案–混亂並且腐敗。 誰關心亂扔在週圍雜亂紙屑? 自從我們在Tate 畫廊看到由同樣雜亂素材組成的展覽,難看卻被稱為「藝術」? 如果最骯髒和污穢的語言現在來自我們電視上的「娛樂」節目,誰會關心五歲孩童口出穢言?。 我們所看見的,我們將看見更多更多,放棄離開上帝的一個世界, 究竟會發生什麼事?
當一些人決定不理睬,背離他們的創造主時,乃是因為上帝允許他們有自由意志才能這樣做。祂任憑他們跟隨放縱自己的情慾並承受其苦果。 但是如果上帝真地完全放棄我們的話,我們將活在地獄中。其實,那正是我們在向前邁進的地方。 但是,難道不是,透過這個「放棄任憑我們」,上帝讓我們發覺忽略祂是一件可怕和愚蠢的事嗎?沒有祂,我們絕不能製造一個更好的世界, 乃是製造一個更壞的世界。 上帝如此愛我們,祂要我們知道正在發生些什麼,讓我們在太遲之前醒悟過來?
因此在永恆的過去,天父預定一個計劃,透過耶穌基督十架的死,祂為我們道德的造反,付出代價並且消除我們和造物主之間的障礙。 那天,上帝在基督裡,確實死去。 那天我們謀殺了我們的創造主。 但是,三天後,祂復活了,成為整個宇宙公義的王,有一天,祂將回來,把一切不對的事情,校正過來,那時我們將不得不全都站在祂審判台前。
當祂的聖靈住在我們當中,祂把新的心和新的力量賜給我們的時候, 這未來的新生命,現在就能被經歷到好些部份。 同時,今天祂邀請你接待祂; 加入心的革命,讓基督做你的領導者和你的朋友。 不要相信「上帝死亡」的謊話。基督是永遠活著的–祂用愛呼喚你來與我們共享那種生命改變的實際經驗。現在讓我們為你祈求吧.
(BH 節譯 全文請按下連)
http://bethinking.org/who-are-you-god/introductory/revelation-13-the-death-of-god.htm
Thursday, November 6, 2008
還給憨兒平靜教養空間!(轉貼)
【20081104伯大尼之家代禱信】
懇請迫切為真相大白,
還給憨兒平靜教養空間禱告
關心憨兒的弟兄姊妹們,平安:
您從報章媒體上獲悉,關於伯大尼之家縱火案,警方已於
「敬畏你、投靠你的人,你為他們所積存的,
伯大尼是本上帝之愛所設立,主說,「
我們誠摯感謝警方自九月初投入大量人力維護院區安全,
這段時間的經歷,
1) 為真正的肇事者禱告,迷惑入了他的心,
2) 願神紀念警方及檢調的辛勞,引導他們偵察,
3) 求神幫助我們隨時儆醒,賜下敏銳的靈,明白祂的心意。受苦有益,
這是我們的禱告,是我們深切的呼求,謝謝您持續禱告攙扶我們,
敬頌
主恩永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