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anuary 27, 2009

替友人「新年新立志」

我有一個孫甥女,每逢新年,她總會問我:『您的「新年新立志」是什麼?』請别誤會,她並不是十分年輕而我也並不十分蒼老(至少還沒禿頭,不用戴假髮),只是「論輩不論歲」, 她得叫我妗婆,真是我的造化。(不過她總向朋友解釋我是個非常年輕的妗婆) 我告訴她,我老早就放棄寫「新年新立志」這擋事啦,一來因為我懶惰,二來我想沒甚麼用。 在一年結束時,我檢討我的「新年新立志」,我總發現我沒能實行我的「新年新立志」。 因此為什麼要這麼麻煩,寫出來呢?明知我將不能夠實現它。 只會為我多了一件讓我感到罪惡感的事,何苦呢?當然你也可以笑我胸無大志。走筆至此,我倒想起了一個朋友,從小每年都立志做蔣總統,害得他的老師面無人色,叫去訓話苦勸,叫他不可立志做蔣總統,因為蔣總統只能有一個,他又不姓蔣,那有機會?這樣看來「胸無大志」也不見得不好吧, 至少不會連累別人,誅連九族啊。

今天我正在等候陪審團的召集令,突然地我有一種絕妙的想法,儘管我不想為我自己寫一篇「新年新立志」,好歹替一個朋友寫一篇「新年新立志」,應該沒問題吧。

雖然我對陪審團制度並非很有信心;因為許多律師們常以選擇公正無偏見的陪審團為幌子,選擇沒有主見,不具判斷能力的陪審團員,如此一來,律師能大大地操縱和影響大部分的陪審員,來完成他們對案情狡詐的銓釋和操控。所以對許多陪審團的最後裁決,我也沒有多大的信心。O.J. Simpson 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有錢能叫鬼推磨,當年他請了好些詭辯的名律師,替他脫罪。雖然陪審團制度仍有許多暇疵,總比沒有陪審團,讓法官一人判決好的多。 尤其是當法官無法超出黨派,獨立判案時,陪審團制度是一種很好的制衡。

舉例來說,阿扁總統的案件,台灣媒體,在正式開庭審判之前,就不斷地把案情隨意洩漏,媒體和一些立法委員,名嘴,道聽途說,亂爆料,不斷地把案情洩漏給公眾;未審先判阿扁總統是有罪的,要保持「假定無罪直到被證明有罪」的基本人權,變成很困難,甚至不可能。 在美國,像阿扁這樣的個案,早就成為一個無法公平審判的流案,因為再也無法找到不受媒體惡意紐曲,未審先判的影響,毫無成見,公正中性的陪審員了。 這樣一來,阿扁總統是否有罪,無罪變成不太重要啦,基本人權的喪失及司法程序的不公,已成為更嚴重的問題,因為司法如果不公,政治迫害就可以發生在任何人身上。(不過說實在,我也很遺憾, 阿扁總統的前第一家庭, 瓜田李下不避諱, 牽扯了不少疑似洗錢的問題, 叫人垢病. 很不幸, 似乎邱某等人亂槍打鳥, 偶而也會打中了一兩隻鳥吧. )

閒話少說,言歸正傳,下面是我為一位近乎「無神論」的友人代勞,寫的「新年新立志」,也已電郵寄出。若喜歡的話,不妨轉寄給你的友人。

祝大家牛年快樂,但祈尚未認識主的友人,早日找到獨一真神,創造宇宙萬物的主宰!

XX 平安:

舊曆新年快樂!

今天突發奇想, 替您草擬了一份「新年新立志」, 請您過目。

您將會說:『甚麼?那來的笨蛋? 替別人寫「新年新立志」的一個笨婆?』

請您且慢動怒,請聽我細細道來。

閣下的「新年新立志」如下:

1 我將嘗試在「上帝是否存在?」的個案,不僅僅聽檢方(檢察官)的一面說詞及控告,乃是十分仔細,公平地審查辯方(大多是公家辯護律師),提供的文獻,資料及答辯;做個公正沒有偏見,不預設立場的陪審員。 我將嘗試親自檢驗他們據理力爭的經典(聖經),因此我不再只是跟隨檢方,控告者對它的抹黑誣告起舞。 我也願意為我自己的明察秋毫而讀一些好書,就是這些年來一些友人好意的餽贈,一些醒悟過來的見證,既便我對他們的立場仍相當排斥存疑。我願意從辯方的角度來思考而不再只聽信檢方天花亂墜,一手遮天。

2.我將詳細地反駁任何一條友人提出「上帝存在」的有利辯證。

3.我將決定我自己的「新年新立志」,並且殺了這個膽敢向我建議做以上兩種決志的雞婆。(拍雙手贊成!?)

希望您不介意我開的這個玩笑,其實這也是我對您真誠的寄望!誰叫我是雞年出生的呢? 無法不雞婆啊!

希望我為您寫的這份「新年新立志」會真正發揮功效。

願上帝祝福您及您的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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