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October 13, 2009

聖經能經得起現代科學的考驗嗎?

Dear PopT:

如你在 ”BIG BANG: THE BIBLE TAUGHT IT FIRST” 一文回應裡所說, 有人可以把現代科學讀進聖經裡去。然而我們可以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看今天是否聖經仍然經得起現代科學的考驗; 既便在短短的100年中我們所了解的宇宙本身已經過了許多極大的變化。比如說,最近土星的巨大光環剛被發現,會不會帶來什麼新的衝擊還不得而知; 許多有關創造的神話故事根本早已經不起現代科學的考驗了。我們要想一想,為什麼今天物理學家卻仍然可以將他們的現代科學應用到2000-3400多年前寫的聖經。

此外,我很高興你指出,出名預言家Nostradamus的預言一點也不是特定或特殊。相反地,在舊約聖經裡, 有許多的預言是非常具體,有非常詳細的細節。例如,波斯王古列(580-529 BC)早在他做波斯王150年以前被先知以賽亞(740-680 BC)預言要讓被擄的猶太人回國建殿。耶穌的誕生在祂出生700多年前, 以賽亞就在舊約聖經裡預言了. 要任何人完成所有舊約歷代來有關彌賽亞的預言, 實在十分渺茫,甚至近乎不可能。耶穌卻成就了所有舊約裡有關彌賽亞的預言. 你說奇不奇妙? 當然有些預言, 預言了某一將來會發生的事件,但沒有指定任何特定的人,應去這樣做; 出賣耶穌的猶大乃是最好的例子, 他選擇以30兩銀子出賣與他朝夕共處3年的老師。猶大應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因為他成全了一個較鬆散的預言-- 與耶穌一同吃飯的人會出賣祂。(與耶穌一同吃飯的人很多, 有許多人會符合這個條件, 猶大不一定要自己對號入座. 近來出土的偽經, 猶大書, 把他捧成英雄乃大錯特錯)

你提及伊甸園裡會說話的蛇, 牠是撒旦的代言人, 乃聖經學家的共識。聖經沒有明說, 該蛇說人話 ; 如果當初未墮落的人類, 是照神的形像所造, 能了解其他動物的語言, 也不足為奇吧. 今天撒旦的詭計乃是大多數人不知道牠的存在。要把撒旦放進方程式裡, 然後我們才會更清楚地看到整個世界的亂象。在耶穌復活後的好消息是, 撒旦已是上了腳鐐, 雖然牠仍能到處流盪, 遊蕩。撒旦如同吼叫的獅子要吞吃那些掉入它陷阱的人。我們當小心提防牠啊!

(後記:由1947年挖出的聖經死海抄卷, 找到相當完整的以賽亞抄卷,比任何已知以賽亞書抄本早1000年。事實上,此抄卷是迄今發現最古老的舊約手稿之一。

多年前, 我在SF DE YOUNG博物館看到了抄在羊皮上真正完整的以賽亞書53章死海抄卷。在耶穌誕生700多年前, 以賽亞書53章就特別地預言祂的出生; 一些好嘲諷, 懷疑的人因此聲稱這是耶穌誕生後寫的,但那次死海抄卷的展覽證明,至少在耶穌誕生100至200年前就已有以賽亞書53章完整的抄本了。)


Monday, October 5, 2009

自然和超自然世界觀

神蹟是可信的嗎?
Are Miracles Believable? By Ronald H. Nash

歷史性的基督教信仰, 神蹟是必不可缺的。如果耶穌基督不是道成肉身的神,如果耶穌身體沒有從墳墓復活,那麼,我們從歷史和聖經所認識的基督教信仰,不會也不可能是真的(羅10:9-10 )。既然如此, 不難看出, 為什麼許多基督教信仰的敵對者, 特別喜歡攻擊這兩個神蹟--基督的道成肉身和復活以及特別對一般奇蹟的可能性加以攻擊。


什麼樣的人會相信神蹟的可能性,取決於那個人的世界觀。問題的關鍵乃在於自然和超自然世界觀的大不同 。對於自然主義者來說,宇宙好比一個封閉的箱子。一切發生在箱子內的事物是由於存在於箱內其他的東西而產生的,或只可能做這樣的解釋。箱外沒有任何東西(包括上帝)存在,因此,在我們稱之為宇宙或大自然的箱外, 沒有任何事物存在, 更不可能促使箱內發生任何事物。引用著名的自然主義學者,卡爾。薩根Carl Sagan的名言, “宇宙本身就是所有曾經發生過或將來所可能發生的事物的全部”。自然主義者為何不相信神蹟主要的原因,乃由於這樣的世界觀,阻止了他們相信神蹟的可能性。


如果一個自然主義者突然開始考慮”神蹟真有可能”的可能性,他/她已經開始擺脫自然主義世界觀的束縛而走向一個不同的世界觀。任何持自然主義信念的人, 無法相信奇蹟, 因為奇蹟與他的世界觀相抵觸。任何邏輯對這樣的人也都無效。對這樣不信的人, 正確的方法,乃是得首先挑戰他的自然主義。

基督教的超自然有神論世界觀, 確認一位超越大自然, 超出“固有箱子的框框”, 且有位格的上帝, 的確存在, 基督教超自然世界觀否認物質是永恆的, 卻相信上帝自由地創造了世界(無中生有)。基於這個世界觀,宇宙若非上帝創造, 它不會開始存在,若非上帝持續支持它, 它不能繼續存在。然而自然主義者所相信的宇宙自然律(正是這位上帝所創造),卻恰恰使得宇宙不可能發生任何神蹟。

的確, 自然主義的一個主要問題是: 如何解釋, 盲目的力量可能引出思想,知識和良好的推理。

BH 譯自The Apologetics Study Bible”(p.96)

宗教經驗可否證實神的存在?

宗教的經驗是否提供了相信神存在的理由?是否合理性?

一個基本的理性原則乃是,某些事物如果在我們的經驗裡出現,應有很好的理由去相信,事實原本就是如此,除非有很好的理由讓我們認為,事物看來似真,其實卻是錯誤的。如果我似乎看到了一棵橘子樹在我的後花園,那麼,一般來說,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有一棵橘子樹在那裡。但是,假設說,在過去10年,我從來沒有見過橘子樹在那裡,我也不曾安排橘子樹種植在那裡,現在我的妻子來看一看,她說,沒有看到橘子樹,而我最近服用的處方藥物,它已知的副作用就是產生幻覺。這些因素加起來,極不可能使我真的看到我似乎看到的東西。因此我沒有很好的理由相信,一棵橘子樹的確是在花園裡。而所謂的宗教經驗,當然並不涉及五官感覺經驗,但他們卻符合類似橘子樹的知覺經驗。一個實體(一個東西或一個人)目前出現在某人的意識裡。因此,如果我似乎可以直接體驗上帝的存在,如果沒有壓倒性的理由,告訴我為何事情並不像它們看來那樣的話,我就有很好的理由相信上帝存在,也因此相信上帝的確存在(因為如果祂不存在的話,祂就不會出現)。

但是現在我們要問,如果我報告我的經驗給他人,我的經驗,能成為他人的證據嗎?見證對上帝的經歷是讓人相信神存在很好的理由嗎 ?

一個基本的原則是可靠見證人的經驗,應該可信,除非至少有對等良好的理由認為那是錯誤的證詞。如果我向別人說我看到了一棵特別柑橘樹,那麼,一般來說,接受我證詞的人,應有很好的理由相信,我看到它,因此,那棵特別柑橘樹的確存在。但是如果我有一個喜扮小丑的個性或一向喜好撒謊,如果我不知道所有柑橘樹長什麼樣子,甚或接受我個人證詞的人,有強大獨立的理由否認有一棵柑橘樹在花園裡,那麼,他就無法合理地接受我的證詞了。同樣地,如果我報告我個人經歷到上帝,那麼這將可以成為其他人相信神存在的理由,如果我的報告是有可能的,我的感官也足夠感受到這種經驗的話,並且如果我有誠實,正直的聲譽。

一般說來,對於那些有經歷過神的人來說,相信上帝基於有經歷過上帝,似乎很合理。此外,見證經歷神的經驗,甚至有可能,對那些沒有這樣經歷的人,提供相信上帝的理由。綜合其他對上帝存在的證據,直接的信仰體驗和對這種經驗的見證,可提供強大相信上帝的動機。至少可提供去探索其他上帝存在的證據之動機。
(BH 節譯自The Apologetics Study Bible”( p.88-89 )
“Can Religious Experience Show That There is a God?” by R. Douglas Geive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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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September 14, 2009

重度昏迷者的奇妙眼淚

6月中, 薩姆回美國參加他女兒的畢業典禮之後就匆匆趕回台灣。隔一天多, 星期一,他去上班, 當晚7點還在公司, 人卻倒了下來, 被送醫院急診處。據醫生診斷,血管在他的腦部很嚴重地裂開。照醫學術語, 他的病狀稱為Aneurysmal Subarachnoid Hemorrhage(蜘蛛膜下腔出血)。由於他的大腦內部,壓力始終不穩定,醫生無法替他開刀。他一直處於昏迷狀態。聽到這壞消息, 他的太太桑隨即趕回台灣, 去醫院看望他。他前後昏迷了13天, 7月初, 終告藥石罔治.

8月中旬, 桑在美為他舉行追思禮拜, 卓牧師以“ 永存與暫時”來慰勉及提醒大家,早日尋求認識永生的上帝.追思禮拜中放映了教會退修會及告別式剪輯,讓他當年贏得男聲最高音的原音重現也目睹薩姆告別式的哀榮.之後.桑獨自用淒美但卻充滿信心的聲音獻一首詩“ 除你以外”給薩姆, 並重述他去年送她漂亮的水晶項鍊(一大一小, 大的代表他 ,小的代表她,很有意義.)時, 她問他, 為什麼想送她這麼有意義的禮物?他說:“也許你的上帝, 要我送你這個禮物吧。” 言下之意, 似乎已經暗示, 他承認上帝的存在, 且有成為基督徒的意願。

聽她回憶他們之間的一些小故事, 我非常地感動,便抓住機會,上前, 說幾句追思她老公的話. (嚴格說來, 我還不能算是薩姆的摯友, 不該佔掉摯友懷念與追念的時間)。不過, 由於他曾經是我的乒乓球教練,並在同鄉會的乒乓球隊比賽, 大打出手, 為我們教會球隊, 贏得獎杯, 有好一陣子, 他常來教會打乒乓, 所以算來我們也滿熟悉的。此外,他也參加過我們的主日學好幾次。我記得我曾拿給他一本有關信仰的暢銷書。二週後,他把那本書還給我,告訴我說,他對此書不感興趣,也太忙, 沒有時間看。桑告訴我,不要急,給他時間。所以,我想, 的確,他還算年輕,還有很多的時間,可以聽到得救的福音,所以我不用急。誰知道, 他這麼早(才52 歲) 就去世,的確太突然了。據桑說,當他被送到急診室時,他的瞳孔已經放大,需靠呼吸器,才能勉強維持他的生命。後來,他們聽到一個朋友的爸爸在他去世前受洗。因此,薩姆的母親和妻子決定要求牧師在他去世前給他受洗。令人驚訝的是, 牧師幫他洗禮後,昏迷了好幾天, 不省人事的他,竟然眼睛充滿了淚水。可見,他雖然在昏迷中, 但他的靈魂仍然知道是怎麼回事, 他的意識仍存在。這帶給他的母親和妻子很多安慰。除了那次充滿淚水外, 他去世以前, 昏迷了十三天, 不曾清醒過來。 實在很奇妙, 主的恩典真是臨到他身上, 實乃不幸中之大幸.

當天參加追思的朋友們, 大多是高科技達人,超博士, 聰明絕頂, 多半不相信靈魂的存在,更不用說神的存在了。因此,我想提醒他們,薩姆的淚水似乎在告訴我們, 他雖然昏迷, 他仍有意識, 仍有靈魂。因此,不要認為 “來日方長", 我們不需要關心永恆的事及靈魂的下落。”生命實在不在我們的掌控中,我們不知道下一刻, 會有什麼事情發生,對不對?人生無常, 所以當把握機會, 追求認識上帝。“當趁上帝可尋找的時候, 尋找祂”, 以免失去永恆的生命。
(後記: 由於上面這個真實的故事, 引發我進一步去探討 ”意識問題” ; 在Answer the Skeptic (ATS Blog) http://www.answertheskeptic.com/找到下文, 的確值得我們去深思.)

意識只是大腦的副產品嗎?

EPIPHENOMALISM AND EVOLUTION By Bilbo [ From ATS (BH 譯)]
” 意識問題”(The problem of consciousness) 是一個唯物主義一直未能解決的問題。最流行的解釋是Epiphenomenalism ---意識只不過是我們的大腦活動的一個副產品,它自身並無法導出任何因果效應的行為。如果我們以現代最流行的解釋--達爾文的進化論 --來看, 人類如何進步到目前的文明時, 似乎會產生問題。因為根據進化論, 物競天擇, 適者生存, 我們人類, 只不過是這些盲目過程中, 偶然的產品.

果真如此, 會產生什麼問題呢?這個”意識只是大腦的副產品”的問題是,我們的意識信念對我們的身體會採取什麼樣的行動並沒有什麼影響, 更可說根本豪無關係。如果我們需要避開某部分的熱帶叢林,因為在那兒有老虎出入,我們有意識地相信需避開老虎出入的地帶, 並不重要。只要不遇到老虎, 沒有動物本能求生, 逃生的必要, 驅動我們,那麼我們可以相信,任何我們想要相信的事情。我們甚至可以相信恰恰相反不合理的信念,就是我們根本不應該避開那一帶的叢林。換言之,沒有任何進化論理由能解釋; 根據 ”意識只是大腦的副產品”, 我們沒什麼理由要求, 任何意識的信念必須是真實, 正確的。因此,當我們為意識信念與行為的關係,提供任何解釋時,絕不應該用”意識乃大腦的副產品”來解釋了。(到底大腦帶動意識還是意識主動帶動大腦產生行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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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後是否仍有生命?(2)

(More Evidence for Life After Death)

有關死後是否仍有生命, 生命是否仍繼續, 可基於經驗(可觀察的)和非經驗 (理論上的)兩方面來辯論。實際論據又有兩個:接近死亡的經驗(Near Death Experience NDEs 瀕死經驗)和耶穌的復活。

有夠多的證據存在; 就是有人死亡後,離開自己的身體,經歷各種各樣的情況,又回到自己的身體。試圖解釋瀕死經驗不過是自然現象的人, 卻無法解釋何以脫離自己身體的人, 能獲知好幾英里以外的事情。 (例如,聽到老遠地方, 家人的談話內容)。當然我們必須謹慎小心,有關瀕死體驗的神學解釋及查証,但它們的例子實際上多到不勝枚舉, 已經確立。

有些人認為,即使瀕死體驗是真的,只能提供暫時超越死亡的證據。嚴格說來,這是正確的。但是,如果生命死亡,並不能停止人的意識的話,很難想像死後還有甚麼力量可以停止人的意識。

耶穌的復活在這本辯護研讀聖經裡有其他的專文詳述。在這裡, 我只想說,如果耶穌真地從死裡復活,祂就有資格談論死後的生命,因為祂的復活, 證實祂是神的兒子,而祂也回到了人間,告訴祂的門徒關於”死後生命” 的種種。

非經驗的辯論可分為依據有神論及不依據有神論。前者假定上帝存在,從這一事實據理力爭, 生命的永恆不朽。如果上帝是照祂說的, 真是神,那麼祂說話算話, 死後的生命就是確鑿無疑地被證明了。

依據有神論, 有三個特別重要的論點如下。

首先,從上帝的形像和愛, 雙管齊下來辯駁。有鑑於人類乃是按上帝的形像造的, 因此在神眼裡, 具有極大價值,那麼上帝是人類的保守者。此外,鑑於上帝愛有祂形像的人類,祂有一個目標,就是要他們完全成熟並且和祂有交往,上帝的愛將繼續保守人類和在他們身上要完成的重要目標。

第二個論點,根據神聖的公義, 聲稱,人生好壞的遭遇並不公平, 公義的上帝,必定會在來生裡平衡這些不公平,不平等的地方, 因此需要有來生。

最後,還有一個從聖經啟示的論點。聖經可以被證明是真實神的話語,並且聖經肯定死後仍有生命。要建立這論點,聖經的神聖地位必須由理性的思考帶進來。

另一方面, 不依據有神論的論點乃聲稱我們的意識領域及自我意識是非物質的,而不是物質肉體的,這可在兩方面支持死後仍有生命的信念:(1)它使得離開身體的存在, 及在來生仍能保持原來的身份, 成為可理解且有可能的。 (2)它提供上帝存在的證據。反過來說, 這又成為重新採用有神論, 死後生命依據論點的理由。

宣稱”意識是涉及非物質的領域”辯稱,一旦人們得到意識衝激,感情,思想,信念的準確描述, 就很清楚,它不屬於物質肉體的範疇。意識狀態的特點是內在的,私下的,有品質的感覺, 只能因省思而呈現出來。由於物質界缺乏這些特色,意識並不是實際的物質。

如此”一個非物質的自我”乃是基於, 在第一人稱的自我省思,我們知道我們自己的自我, 乃是我們意識的中心。這種認知乃基於直覺,當一個人的一隻手臂被砍斷,部分的大腦被割除,増加或失去記憶力和性格特點時,他並不會因此變成為半個人或完全不同的一個人。

雖然以上這個論點提供了一些相信死後仍有生命的理由,它們卻遠非定論。最終,信仰在死後仍有生命的理由,主要還是要依賴有神論。




BH 節譯自 Aplolgetic Study Bible p.1598

Saturday, September 12, 2009

意識只是大腦的副產品?

EPIPHENOMALISM AND EVOLUTION By Bilbo [ From ATS (BH 譯)]
” 意識問題”(The problem of consciousness) 是一個唯物主義一直未能解決的問題。最流行的解釋是Epiphenomenalism ---意識只不過是我們的大腦活動的一個副產品,它自身並無法導出任何因果效應的行為。如果我們以現代最流行的解釋--達爾文的進化論 --來看, 人類如何進步到目前的文明時, 似乎會產生問題。因為根據進化論, 物競天擇, 適者生存, 我們人類, 只不過是這些盲目過程中, 偶然的產品.

果真如此, 會產生什麼問題呢?這個”意識只是大腦的副產品”的問題是,我們的意識信念對我們的身體會採取什麼樣的行動並沒有什麼影響, 更可說根本豪無關係。如果我們需要避開某部分的熱帶叢林,因為在那兒有老虎出入,我們有意識地相信需避開老虎出入的地帶, 並不重要。只要不遇到老虎, 沒有動物本能求生, 逃生的必要, 驅動我們,那麼我們可以相信,任何我們想要相信的事情。我們甚至可以相信恰恰相反不合理的信念,就是我們根本不應該避開那一帶的叢林。換言之,沒有任何進化論理由能解釋; 根據 ”意識只是大腦的副產品”, 我們沒什麼理由要求, 任何意識的信念必須是真實, 正確的。因此,當我們為意識信念與行為的關係,提供任何解釋時,絕不應該用”意識乃大腦的副產品”來解釋了。(到底大腦帶動意識還是意識主動帶動大腦產生行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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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後仍有生命嗎?

(Is There Evidance for Life after Death?)

自然主義者(包括大多數進化論者)認為死亡是生命的終止。在他們看來,人類只是身體和大腦。雖然他們反對任何形而上, 靈界的說法,靈魂的存在,卻有許多令人可信服的理由讓我們相信,人類的確有一個無形, 遠超物質的層面,因此人的靈魂, 可以在死後繼續存在。

首先, 讓我們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如果人類僅僅是物質,他們不能追究一個人去年所犯的罪行,由於他的身體,身份隨時間而改變了。他不是同一個人,今天的他並非是昨天的他。 我們每天損失數百萬細胞(微粒或質點)。事實上,每7年左右,除了我們的神經系統, 幾乎身體每一個部分的細胞全都換新了。因此,從純物質的角度來看,曾犯下罪案的人,現在並不是同一個人。然而,一個罪犯,如果企圖利用這樣的推理來為自己辯護, 並不會得逞的。即使在這樣一個科學發達的時代, 這種法律詭辯, 還是根本行不通。在法律上,直覺上, 我們都認識知靈魂的雷同,因此能夠建立起個人 身份的不變, , 儘管時間推移變遷。

然後,由自由意志的大前提來看,我們不應該只是物質的機器人而已。如果我只是物質素材,我的選擇純粹只是由遺傳因素等等, 構成的大腦化學物質的一個功能而已。因此,我的決定並不自由,它們是早已由宿命來決定。 這樣的一個概念, 影響是深遠的。在包含宿命決定論的世界觀裡,我不能對自己的行為, 負道義上的責任,因為我們若擁有自由意志, 賞罰才會有意義。在一個純粹的物質世界,理性本身就會降低到基於現狀,條件的反射而已。此外,”愛” 變成毫無意義的概念。”愛”淪為一個機器人的動作程序,是宿命決定的物理過程,而不是意志的行為。

雖然法律上和自由意志的論點, 本身就很有說服力,有一個更強大和更有說服力的論據, 顯明了, 超越墳墓, 死後, 人仍有生命的延續。這一論點來自復活的耶穌; 古代和現代的偉大思想家已經證明無疑, 基督的身體重創是致命的; 古代的歷史事實, 空的墳墓是其中一個最好的證明; 基督的追隨者, 多次經歷復活的基督,在許多個場合露面;並且, 在祂復活後數週內,不只是一個人,而是整個社群, 至少有3000名猶太人, 經歷這樣一個令人難以置信的轉變,他們自願放棄, 給了他們民族特性的社會和神學傳統, 承認耶穌是基督, 就是 神本身。

通過復活,耶穌基督不僅證明了祂不與亞伯拉罕,佛,或孔子同儕並列,乃是高超至上, 獨一真神, 而且祂還提供了令人信服的證據,死後仍有生命。

BH 譯自 Aplolgetic Study Bible p.1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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