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September 14, 2009

重度昏迷者的奇妙眼淚

6月中, 薩姆回美國參加他女兒的畢業典禮之後就匆匆趕回台灣。隔一天多, 星期一,他去上班, 當晚7點還在公司, 人卻倒了下來, 被送醫院急診處。據醫生診斷,血管在他的腦部很嚴重地裂開。照醫學術語, 他的病狀稱為Aneurysmal Subarachnoid Hemorrhage(蜘蛛膜下腔出血)。由於他的大腦內部,壓力始終不穩定,醫生無法替他開刀。他一直處於昏迷狀態。聽到這壞消息, 他的太太桑隨即趕回台灣, 去醫院看望他。他前後昏迷了13天, 7月初, 終告藥石罔治.

8月中旬,桑在美為他舉行追思禮拜, 卓牧師以“ 永存與暫時”來慰勉及提醒大家,早日尋求認識永生的上帝.追思禮拜中放映了教會退修會及告別式剪輯,讓他當年贏得男聲最高音的原音重現也目睹薩姆告別式的哀榮.之後.桑獨自用淒美但卻充滿信心的聲音獻一首詩“ 除你以外”給薩姆, 並重述他去年送她漂亮的水晶十字架項鍊(一大一小, 大的代表他,小的代表她,很有意義.)時,她問他,為什麼想送她這麼有意義的禮物?他說:“也許你的上帝, 要我送你這個禮物吧。” 言下之意, 似乎已經暗示, 他承認上帝的存在, 且有成為基督徒的意願。

聽她回憶他們之間的一些小故事,我非常地感動,便抓住機會,上前, 說幾句追思她老公的話. (嚴格說來, 我還不能算是薩姆的摯友,不該佔掉摯友懷念與追念的時間)。不過, 由於他曾經是我的乒乓球教練,並在同鄉會的乒乓球隊比賽, 大打出手,為我們教會球隊,贏得獎杯,有好一陣子,他常來教會打乒乓,所以算來我們也滿熟悉的。此外,他也參加過我們的主日學好幾次。我記得我曾拿給他一本有關信仰的暢銷書。二週後,他把那本書還給我,告訴我說,他對此書不感興趣,也太忙,沒有時間看。桑告訴我,不要急,給他時間。所以,我想, 的確,他還算年輕,還有很多的時間,可以聽到得救的福音,所以我不用急。誰知道, 他這麼早(才52 歲)就去世,的確太突然了。據桑說,當他被送到急診室時,他的瞳孔已經放大,需靠呼吸器,才能勉強維持他的生命。後來,他們聽到一個朋友的爸爸在他去世前受洗。因此,薩姆的母親和妻子決定要求牧師在他去世前給他受洗。令人驚訝的是, 牧師幫他洗禮後,昏迷了好幾天,不省人事的他,竟然眼睛充滿了淚水。可見,他雖然在昏迷中,但他的靈魂仍然知道是怎麼回事,他的意識仍存在。這帶給他的母親和妻子很多安慰。除了那次充滿淚水外, 他去世以前, 昏迷了十三天, 不曾清醒過來。實在很奇妙,主的恩典真是臨到他身上,實乃不幸中之大幸.

當天參加追思的朋友們, 大多是高科技達人,超博士,聰明絕頂,多半不相信靈魂的存在,更不用說神的存在了。因此,我想提醒他們,薩姆的淚水似乎在告訴我們,他雖然昏迷,他仍有意識,仍有靈魂。因此,不要認為 “來日方長", 我們不需要關心永恆的事及靈魂的下落。”生命實在不在我們的掌控中,我們不知道下一刻,會有什麼事情發生,對不對?人生無常,所以當把握機會,追求認識上帝。“當趁上帝可尋找的時候,尋找祂”,以免失去永恆的生命。
(後記: 由於上面這個真實的故事,引發我進一步去探討 ”意識問題” ; 在Answer the Skeptic (ATS Blog) http://www.answertheskeptic.com/找到下文, 的確值得我們去深思.)

意識只是大腦的副產品嗎?

EPIPHENOMALISM AND EVOLUTION By Bilbo [ From ATS (BH 譯)]
” 意識問題”(The problem of consciousness) 是一個唯物主義一直未能解決的問題。最流行的解釋是Epiphenomenalism ---意識只不過是我們的大腦活動的一個副產品,它自身並無法導出任何因果效應的行為。如果我們以現代最流行的解釋--達爾文的進化論 --來看,人類如何進步到目前的文明時,似乎會產生問題。因為根據進化論,物競天擇,適者生存,我們人類,只不過是這些盲目過程中,偶然的產品.

果真如此,會產生什麼問題呢?這個”意識只是大腦的副產品”的問題是,我們的意識信念對我們的身體會採取什麼樣的行動並沒有什麼影響, 更可說根本豪無關係。如果我們需要避開某部分的熱帶叢林,因為在那兒有老虎出入,我們有意識地相信需避開老虎出入的地帶, 並不重要。只要不遇到老虎, 沒有動物本能求生,逃生的必要,驅動我們,那麼我們可以相信,任何我們想要相信的事情。我們甚至可以相信恰恰相反不合理的信念,就是我們根本不應該避開那一帶的叢林。換言之,沒有任何進化論理由能解釋; 根據 ”意識只是大腦的副產品”,我們沒什麼理由要求,任何意識的信念必須是真實, 正確的。因此,當我們為意識信念與行為的關係,提供任何解釋時,絕不應該用”意識乃大腦的副產品”來解釋了。(到底大腦帶動意識還是意識主動帶動大腦產生行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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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後是否仍有生命?(2)

(More Evidence for Life After Death)

有關死後是否仍有生命, 生命是否仍繼續, 可基於經驗(可觀察的)和非經驗 (理論上的)兩方面來辯論。實際論據又有兩個:接近死亡的經驗(Near Death Experience NDEs 瀕死經驗)和耶穌的復活。

有夠多的證據存在; 就是有人死亡後,離開自己的身體,經歷各種各樣的情況,又回到自己的身體。試圖解釋瀕死經驗不過是自然現象的人, 卻無法解釋何以脫離自己身體的人, 能獲知好幾英里以外的事情。 (例如,聽到老遠地方, 家人的談話內容)。當然我們必須謹慎小心,有關瀕死體驗的神學解釋及查証,但它們的例子實際上多到不勝枚舉, 已經確立。

有些人認為,即使瀕死體驗是真的,只能提供暫時超越死亡的證據。嚴格說來,這是正確的。但是,如果生命死亡,並不能停止人的意識的話,很難想像死後還有甚麼力量可以停止人的意識。

耶穌的復活在這本辯護研讀聖經裡有其他的專文詳述。在這裡, 我只想說,如果耶穌真地從死裡復活,祂就有資格談論死後的生命,因為祂的復活, 證實祂是神的兒子,而祂也回到了人間,告訴祂的門徒關於”死後生命” 的種種。

非經驗的辯論可分為依據有神論及不依據有神論。前者假定上帝存在,從這一事實據理力爭, 生命的永恆不朽。如果上帝是照祂說的, 真是神,那麼祂說話算話, 死後的生命就是確鑿無疑地被證明了。

依據有神論, 有三個特別重要的論點如下。

首先,從上帝的形像和愛, 雙管齊下來辯駁。有鑑於人類乃是按上帝的形像造的, 因此在神眼裡, 具有極大價值,那麼上帝是人類的保守者。此外,鑑於上帝愛有祂形像的人類,祂有一個目標,就是要他們完全成熟並且和祂有交往,上帝的愛將繼續保守人類和在他們身上要完成的重要目標。

第二個論點,根據神聖的公義, 聲稱,人生好壞的遭遇並不公平, 公義的上帝,必定會在來生裡平衡這些不公平,不平等的地方, 因此需要有來生。

最後,還有一個從聖經啟示的論點。聖經可以被證明是真實神的話語,並且聖經肯定死後仍有生命。要建立這論點,聖經的神聖地位必須由理性的思考帶進來。

另一方面, 不依據有神論的論點乃聲稱我們的意識領域及自我意識是非物質的,而不是物質肉體的,這可在兩方面支持死後仍有生命的信念:(1)它使得離開身體的存在, 及在來生仍能保持原來的身份, 成為可理解且有可能的。 (2)它提供上帝存在的證據。反過來說, 這又成為重新採用有神論, 死後生命依據論點的理由。

宣稱”意識是涉及非物質的領域”辯稱,一旦人們得到意識衝激,感情,思想,信念的準確描述, 就很清楚,它不屬於物質肉體的範疇。意識狀態的特點是內在的,私下的,有品質的感覺, 只能因省思而呈現出來。由於物質界缺乏這些特色,意識並不是實際的物質。

如此”一個非物質的自我”乃是基於, 在第一人稱的自我省思,我們知道我們自己的自我, 乃是我們意識的中心。這種認知乃基於直覺,當一個人的一隻手臂被砍斷,部分的大腦被割除,増加或失去記憶力和性格特點時,他並不會因此變成為半個人或完全不同的一個人。

雖然以上這個論點提供了一些相信死後仍有生命的理由,它們卻遠非定論。最終,信仰在死後仍有生命的理由,主要還是要依賴有神論。




BH 節譯自 Aplolgetic Study Bible p.1598

Saturday, September 12, 2009

意識只是大腦的副產品?

EPIPHENOMALISM AND EVOLUTION By Bilbo [ From ATS (BH 譯)]
” 意識問題”(The problem of consciousness) 是一個唯物主義一直未能解決的問題。最流行的解釋是Epiphenomenalism ---意識只不過是我們的大腦活動的一個副產品,它自身並無法導出任何因果效應的行為。如果我們以現代最流行的解釋--達爾文的進化論 --來看, 人類如何進步到目前的文明時, 似乎會產生問題。因為根據進化論, 物競天擇, 適者生存, 我們人類, 只不過是這些盲目過程中, 偶然的產品.

果真如此, 會產生什麼問題呢?這個”意識只是大腦的副產品”的問題是,我們的意識信念對我們的身體會採取什麼樣的行動並沒有什麼影響, 更可說根本豪無關係。如果我們需要避開某部分的熱帶叢林,因為在那兒有老虎出入,我們有意識地相信需避開老虎出入的地帶, 並不重要。只要不遇到老虎, 沒有動物本能求生, 逃生的必要, 驅動我們,那麼我們可以相信,任何我們想要相信的事情。我們甚至可以相信恰恰相反不合理的信念,就是我們根本不應該避開那一帶的叢林。換言之,沒有任何進化論理由能解釋; 根據 ”意識只是大腦的副產品”, 我們沒什麼理由要求, 任何意識的信念必須是真實, 正確的。因此,當我們為意識信念與行為的關係,提供任何解釋時,絕不應該用”意識乃大腦的副產品”來解釋了。(到底大腦帶動意識還是意識主動帶動大腦產生行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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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後仍有生命嗎?

(Is There Evidance for Life after Death?)

自然主義者(包括大多數進化論者)認為死亡是生命的終止。在他們看來,人類只是身體和大腦。雖然他們反對任何形而上, 靈界的說法,靈魂的存在,卻有許多令人可信服的理由讓我們相信,人類的確有一個無形, 遠超物質的層面,因此人的靈魂, 可以在死後繼續存在。

首先, 讓我們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如果人類僅僅是物質,他們不能追究一個人去年所犯的罪行,由於他的身體,身份隨時間而改變了。他不是同一個人,今天的他並非是昨天的他。 我們每天損失數百萬細胞(微粒或質點)。事實上,每7年左右,除了我們的神經系統, 幾乎身體每一個部分的細胞全都換新了。因此,從純物質的角度來看,曾犯下罪案的人,現在並不是同一個人。然而,一個罪犯,如果企圖利用這樣的推理來為自己辯護, 並不會得逞的。即使在這樣一個科學發達的時代, 這種法律詭辯, 還是根本行不通。在法律上,直覺上, 我們都認識知靈魂的雷同,因此能夠建立起個人 身份的不變, , 儘管時間推移變遷。

然後,由自由意志的大前提來看,我們不應該只是物質的機器人而已。如果我只是物質素材,我的選擇純粹只是由遺傳因素等等, 構成的大腦化學物質的一個功能而已。因此,我的決定並不自由,它們是早已由宿命來決定。 這樣的一個概念, 影響是深遠的。在包含宿命決定論的世界觀裡,我不能對自己的行為, 負道義上的責任,因為我們若擁有自由意志, 賞罰才會有意義。在一個純粹的物質世界,理性本身就會降低到基於現狀,條件的反射而已。此外,”愛” 變成毫無意義的概念。”愛”淪為一個機器人的動作程序,是宿命決定的物理過程,而不是意志的行為。

雖然法律上和自由意志的論點, 本身就很有說服力,有一個更強大和更有說服力的論據, 顯明了, 超越墳墓, 死後, 人仍有生命的延續。這一論點來自復活的耶穌; 古代和現代的偉大思想家已經證明無疑, 基督的身體重創是致命的; 古代的歷史事實, 空的墳墓是其中一個最好的證明; 基督的追隨者, 多次經歷復活的基督,在許多個場合露面;並且, 在祂復活後數週內,不只是一個人,而是整個社群, 至少有3000名猶太人, 經歷這樣一個令人難以置信的轉變,他們自願放棄, 給了他們民族特性的社會和神學傳統, 承認耶穌是基督, 就是 神本身。

通過復活,耶穌基督不僅證明了祂不與亞伯拉罕,佛,或孔子同儕並列,乃是高超至上, 獨一真神, 而且祂還提供了令人信服的證據,死後仍有生命。

BH 譯自 Aplolgetic Study Bible p.1595

Wednesday, September 9, 2009

恐怖的911聯想曲 --母親坎坷的一生

母親坎坷的一生
BH 寫於2002年5月(原載San Jose 迦南教會2002母親節特刊)


自從911恐怖事件發生以後,我們不知看了多少次紐約世貿中心雙子樓倒塌那一幕怵目驚心的景象。恐怖份子挾機撞樓自殺,濃煙直冒,逼得那麼多人從那麼高的摩天大樓上,像石頭一樣地掉下來。真是叫人慘不忍睹。

不由地讓我想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那年正月中旬,倘若有像今日這樣發達的科技,有人造衛星,電視隨時把戰況轉播,則人們在台灣大概一打開電視準會一而再, 再而三地看到貨艙權充醫療船的“神靖丸號”在西貢外海與其他四十艘日本船被美軍擊沉的那一幕。很不幸地,家父被征召當軍醫就在那條“神靖丸”上服兵役。船上一共有三百四十二位臺灣醫生及醫藥人員, 卻無任何傷兵,所以也沒有紅十字標記。 很難想像,即將臨盆生產的母親,如何能承受得了,看到該船被擊沉。說不定,她會驚嚇過度而流產。但望炸彈炸下時,家父是馬上失去了知覺,直接保送天堂。即便如此,那一剎那也可能度秒如年地難熬。我當然希望911罹難的人都能馬上失去知覺,否則活生生地被焚燒,無法逃脫,簡直就是人間活地獄!

事隔半年多,911的慘痛已逐漸在一般人的腦海淡忘,但對遺孀,遺族及失去至友的人們來說,乃是刻骨銘心,無法忘懷,永遠 的傷痛。像這樣,雖然家父的慘死早就過了半個世紀,它仍在我與家兄的心上,留下難以磨滅的陰影。父親去世以後,母親一生守寡,每次想到母親坎坷的一生,我仍很難不淚如泉湧。家父當年元月十二日沉船,由於戰時郵遞緩慢,家母好幾個月後還接到他寄來的家信,告知就快登陸西貢,脫離危險了,讓她仍舊滿懷希望地等待 他的歸來,當時她還未滿二十九歲呢。請原諒我無法不重敘母親這段心酸往事,雖然我已說過無數次。

最近我們教會時興“你儂我儂”恩愛夫妻退修會,許多參加的兄姐受益良多。然而家父,家母早在半世紀前就是“你儂我儂”的模 範生了。他們的婚姻雖很短暫,還不到六年,卻很甜蜜。父親雖然是受日本教育長大,理該是個典型的大男人主義者,然而卻對母親體貼入微。舉例說,母親雖有女傭可使喚,家父卻一大早就把哥哥抱出去,讓媽可以多睡一些時辰。看到或聽到的親友們都羨慕的很。父親有很多良好的嗜好,喜歡照相,自己設暗房洗照片。也常與友人一起用電影機拍照。結婚時,朋友還幫他們照電影呢。據媽說他也準備好要照我這個尚未出生的女兒的影片。名字都寫好了,男,女名字各一,因為還不知我是男是女。可惜我沒這個福氣讓他為我拍照,讓他疼我。父親是個孝子,立志學醫,除了想懸壺濟世外,也是要讓祖父可以早日退休。戰亂中,祖母不幸得了肺結核,很嚴重。家父常抽自己的血給她注射,又無微不至地照顧她老人家。自己建造當年最新設備的雞舍,讓雞蛋自動地滾將下來。又進口來亨雞,錦雞,殷勤養育,孝敬父 母,為全家人補給營養。他也替牠們照了許多照片,所以我也能一睹牠們的英姿雄風。

今日Camcorder,Videotapes,Digital Camera等等及各樣整修相片,圖片的軟體非常發達,我常想如果爸爸還在人間的話,看到這些五花八門的道具,電子配備及軟體,不知會有多高興。可以不用 暗房操縱洗相片就可大大地發揮他的照相技藝了。在台灣時,我們先後搬了好多次家。且有好長的一段時間是寄居親戚籬下。然而母親搬到哪裏,就把爸的一大木箱 的照相器材,配備及他的一些過時陳舊的醫學書籍運到那裏,當寶物看待。儘管我們人都快不夠住了,大木箱卻佔去了我與媽共用的小睡房五分之一。母親有時甚至 用父親的名字喏稱那個漂亮的大木箱為元約之“約櫃“。攬物思人,充分顯示出對父親的懷念與不捨。一直到搬來美國,實在無法把這些家當搬過太平洋才作罷。

母親自奉甚簡,克己待人,一生幫助過許多人。來美以後更是節儉,捨不得買貴價的床及棉被,總是一切從簡,且說她喜歡軟的床, 我們就隨她的意。現在想起來,我實在太對不起她老人家,好歹應該買較好的床及羽毛被給她用才對,因為過軟的床,遲早會導致健康問題,不該忽視。不過羽毛被 的好處,我也一直到几年前替大女兒,買了一套才體會到的。因她住在三藩市,怕她太冷,就不嫌昂貴地買給她用了。真沒想到,羽毛被一蓋,把所有身邊的空隙都填滿了,非常地暖和。所以我們自己也買來用。每逢蓋它,常想早知道的話,一定各買一套給媽及婆婆用。自己享用,有些內疚,趕快野人獻曝一番。

近几年,我們隔壁的城市 PLEASANTON 總算有 BART可搭乘了。由不得讓我想起,母親還在的話該多好,她來我家時,她老人家就可以自由自在地到處逛逛,不必等我有空才載她去。她在西雅圖,常服務其他的老人家,帶她們去坐BUS,特別是新移民,她們都很感激她,封她為 BUS 博士呢。 我也深感內疚,因為當年我很懶得載她去舊金山 CHINATOWN 購物,買菜,雖然知道她最喜歡去那裏買菜。我一直很佩服她不辭勞苦,喜歡煮菜做點心給別人享受。(她已去世十年了,在那些年代,亞裔超級市場並不像現在這 麼普遍林立。)有了BART,她也能自己去舊金山 CHINATOWN了。母親大人,真正對不起!原諒我一向不太喜歡買菜吧。

說實在,我小時及成長過程中,信仰上最大的掙扎,除了進化論,就是父親的慘死了。我不明白為什麼聖經十誡裏,應許孝敬父母的人得以長壽;爸爸既然那麼孝順又愛主,為何卻還是這麼短命且橫死海上呢?父親與主耶穌一樣三十幾歲就去世。那麼,耶穌算不算短命且橫死呢?神居然讓無罪的 祂,代我們死在十字架上,為要拯救全人類!!當我仰望十字架時,我就得到答案了。祂豈不是安息日的主嗎?祂豈不是十誡的主嗎?祂比這些誡命都大!!難道創 造我們及宇宙萬物的神沒有有權利,定規祂何時要召我們回天家嗎?況且我們信徒現在有聖靈居中,有完整的聖經,較舊約時代的人更清楚永恆的生命。若與永恆相 較,則可以不必計較短暫人生的長短了。畢竟,生命如文章,在乎內容,不在乎長短。家父在醫專畢業紀念冊上的留言就是“諸君,你們可知,活在趣味中是何等美好?!”充分顯示出他曾多彩多姿,榮神益人地活過。且提早與主同在,對他本人來說,應如保羅所說,是好得無比的。

話雖如此,留下一向溫室之花的母親獨自承擔一切,情何以堪!想當年,寡母攜帶著嗷嗷待哺的襁褓及幼兒,必定舉步唯艱。可幸,母親依靠上帝,深信祂的應許,祂不撇下孤兒與寡婦,也深信祂的恩典夠我們用。她一生雖有疾病軟弱與苦難,卻見證神的大能與信實。神使她成為安慰的使者,成為多人的祝福。她坎坷的一生使我逐漸明白神的旨意高過人的旨意,也明白我們應該信得過神的慈愛與信實。雖然祂沒有保證信的人一定不遭遇難處,疾病或死傷,祂卻應許在我們的苦難中陪伴我們並加給我們力量,帶領我們走一生的道路。靠主恩,我要回應魔鬼對約伯及我們的挑戰,我要說“上帝若不四面圍上籬笆圍 護我和我的家,並我一切所有的..我仍舊要敬拜祂”(參考約伯記1﹕9-11)。感謝上帝賜給我一對愛主,愛人且相親相愛的父母,也非常感謝他們留給我美 好的腳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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