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y 18, 2009

鴛鴦篇

(一篇有歷史性的真實報導 by BH)
--楔子--

俗云﹕「不是冤家不聚頭」,又云﹕「有緣千里來相會,無緣對面不相識」。
到底基督徒婚姻是「冤家路窄,碰在一起呢」?或是「天上掉下一個冤大頭來,讓人給檢著了?」還是神為我們安排了極好的緣份呢?無論是一見鍾情也好,青梅竹馬,校友,班友,契友也好,當我們踏上了地毯的那一端,結了神聖的婚約以後,是否果真像小說的結尾一般地理想--結婚後就快快樂樂地生活在一起,全然沒有衝突呢?我們的經驗大概會告訴我們,並不是全然如此,因為雖然我們相信婚姻乃是神的帶領,但多半的時候,我們也加上了許多魂,體的條件,所以難免會出毛病。另一方面,人並不完全,兩個不完全的人碰在一起,並不會產生一個全然沒有毛病的婚姻。那麼,在我們的婚姻生活裏,若有摩擦,衝突,究竟應尋何途徑解決呢?增進對問題的了解,是其中可行的辦法之一,於是主席大人召集橄欖山團契契友齊聚主席府上,大家聚餐以及就此問題討論,王兄為當晚的主持人,為了避免大家以後不敢發言起見,姑隱大家的真實姓名,而給大家一些別名,若有開罪之處,尚請見諒。時過月半,內容或有誇大或遺漏之處,尚請大家見諒。

-- 本事--


當年恰恰是雞年,巧的是2月7日的盛會,參加的有兩隻會啼的母雞,其中之一為不修邊幅,頭髮亂的像雞窩的老母雞,另一位年輕貌美,打扮入時的少奶奶,姑且稱她為雞公主,免得被她的利爪抓到,可就災情慘重。早起鳥及其夫人夜貓子,狡兔及其夫人「不成猴」,「羊牧」「牛博」,「恐龍」,以及待字閨中的小小湯,王兄借用中信月刊那篇「夫婦吵架七戒」逐一討論,非常精采,只是雞公主老是咯咯叫個不停,不知是否又要下蛋?害得王兄上句不接下句,無法完成講章。雞公主的「草皮剃頭」學說,頗有見地,原來雞公主起先十分看不慣她老公的割草方式,經過了幾回合的唇仗以後,猛然發現條條大路通羅馬,對草皮剃頭,不一定要按照自己的方法,大可不必那麼講究方法,只要剃完以後,又平又齊,望之一片如茵,也就行了。她又主張夫婦倆應相敬如賓,所以老公應多向老婆說:「謝謝!」。狡兔大不以為然地說:「跟自己的老婆說謝謝?!豈不等於跟自己說:「謝謝!」一樣地古怪。」老母雞接著說﹕「自己人」?說來可真動聽,然而如果自己碰壞了車子,為什麼不罵罵自己呢?老婆如果碰壞了車,可就得挨罵了!」早起鳥說:「自責嘛!!」難道老婆就不會自責,還要老公來提醒,無疑是打落水狗一樣的殘忍,下一次,如果老公有過失,沒有出聲自己罵自己的話,老婆也幫忙老公,如何?「恐龍」趕忙說明,他對自己的老婆總是要求較嚴格些,因為老婆等於自己,所以應該苛求,您說有沒有道理?看來這就是為什麼有些老婆寧願當「別人」,不願當自己老公的「自己人」了。

早起鳥,可想而知,總是早睡早起,所以他很看不慣夜貓子早不起來,並且早起鳥的令堂據說總是把家裏弄的乾淨俐落,一塵不染,所以他很難適應較亂的新家,差一點就要寫休書給夜貓子。然而,逐漸地,他發現新的家, 雖然比較亂一些,但日子也照常過,事務也照常進行,並沒有想像中那麼嚴重。呼吸也還是照常,所以慢慢地態度緩和下來,夫妻的感情因而增進不少。最近,他又發現常留條子給夜貓子,表達一些我們東方人難以言宣的情感,諸如 ”Give me a kiss!”…等等,據說對夫婦感情的增進,頗有助益,大家不妨一試。他也贊成王兄提出的原則之一,就是生氣,吵架的時候,罵對方,最好不要連對方的祖宗八代一起罵,才不至於太傷感情。牛博則追根究底,要大家供出一些口角及爭執的實例,以便研討信主與不信主的夫婦有什麼不同?吵架的時候,神是否真是調停人?弄得大家窘態畢露,不得不從實招來。儘管回家也許要罰跪豆腐(比跪算盤更嚴重,更悽慘, 因為豆腐不可以跪破)。

於是狡兔坦承表示當天他曾嘮叨過他的老婆「不成猴」:怎麼我們的兔窟變成豬攔!」弄得「不成猴」很不高興。其實狡兔有三窟,一窟變成豬攔也無所謂嘛。橫豎還有兩窟,況且有愛心的話,自己整理整理,何必一定事事勞駕老婆,她又不是「灰姑娘」(Cinderalla)難道得一天到晚,洗洗刷刷做奴才不成. 據「不成猴」說:狡兔還是兔窟變成豬攔的魔術師呢!更不應該數落「不成猴」,是不?老母雞則說:「人真的很難做,多給老公添飯挾菜,老公罵,少給老公添飯,則母親大人見怪」。「恐龍」認為基督徒夫婦較易知罪,並且也比較會彼此認罪,這是事實嗎?

緊接著,長輩「羊牧」給大家勉勵了一番。老母雞接下去說:夫婦倆有什麼不高興的地方,要開誠佈公地讓對方知道,否則老悶在心裏,不太衛生,而且下次對方因為不知, 照做不誤, 惡性循環。又夫婦倆的家庭, 教育背景,生活習慣,價值觀念,常有不同的地方,有時候, 甚至有天淵之別,夫妻倆應彼此忍讓,不要為了雞毛蒜皮的事, 爭執不已。比方說, 小孩子穿衣服應該教他從頭先穿進去呢,還是從手先穿進去?就有夫婦為此而爭執,其實這種地方,大可不必爭,目的不過是要穿衣服,至於怎麼穿就無所謂啦。」這與雞公主的「草皮剃頭」學說,前後呼應, 有異曲同工之妙。真的,我們常常計較一些芝麻小事,最重要的事; 如父神的心意,聖經的原則,倒不去注重,講究,反而忽略掉, 真是本末倒置。大家似乎都同意了,沒想到「恐龍」卻不快地由鼻孔噴了些氣出來,搖搖頭說:「這怎麼可以?? 夫妻為小孩穿衣發生爭執的話,妻子就應該聽從丈夫的話,照他的方法去做,聖經不是明說,妻子要順服丈夫嗎?」

各位看官,不知意下如何?看來結婚以前,除了驗血以外,還需要注意信仰,價值觀念, 是否相近,相同?生活起居習慣, 是否衝突?對方整齊清潔或是邋遢草率,皆應一一調查清楚,否則到時候, 就有好戲可看。結婚以前,不妨眼睛張大一點,把對方看個清楚,結婚以後, 最好馬馬虎虎,睜一隻眼睛, 閉一隻眼睛,多看對方的長處,優點;在不抵觸聖經原則的範圍內,不妨多多將就對方, 彼此都從自己的寶座上下來,以基督的心為心,改變自己適應對方,而不企圖改變對方來適應自己。培養正當的興趣及嗜好,必要時能自得其樂及獨處,而不成為對方的精神負荷。(當對方正為職業,博士論文等等承受許多壓力及緊張的時候,能夠讓對方全力以赴。)

夫婦若能在靈裏同心合一,最是美好。畢竟心靈的結合遠比肉體的結合更重要。然而這也是可遇不可求的。夫婦的看法,意見之不同就如本文所述,加上男女生理,心理本質上的極大差異,因此夫妻倆, 心理上, 能夠始終維持相同的頻率, 而時時彼此共鳴的並不多見,即便想保持當初的靈犀一點通,有時也會發生困難,更何況對方不一定信主,也不一定愛主。有的信心冷淡退後,更有轉去跟從今日許多的異端邪說者,要同心合一地事奉主,談何容易!!

認清了這些困難以後,若無法同心合一走主道路,屬神的人,除了力恢復起初的愛心外,就該轉向神,讓上帝的大愛來填滿這個心靈上的差距或空隙,在主裡得著靈裡全然的滿足,更多更多地被神所吸引,超脫地上的情愛,活出美好的見証來,吸引對方回歸神的懷抱。若對方始終不回頭,甚至拂袖而去,則像保羅一樣,神是他/她的一切,可以專心服事神, 別無纏累,也未嘗不是變相的祝福。若我們幸而擁有同心的幸福, 也應當小心,不讓對方成為我們的偶像,取代了神在我們心中應有的地位。但願不論我們的實際情況如何,我們都能滿足喜樂。因為萬事互相效力, 叫愛神的人得益處。求主叫我們都能活出美好的見証來!
原載橄欖山團契通訊 # 70 ( 4/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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