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ne 2, 2008

最大的公理


我們都知道所有的公理都是難以証明但卻是自明的,因為所有的現象或定理會遵照這些公理的基本假設來運行,不管這些公理是運用在那一門的科學或數學。如此在各種學科裏,如果我們追根究底,我們總會發現一些基本的道理,但卻遠超過我們的能力所能証明:它們是那樣地明顯卻難以証明。

同樣地,神的存在對我來說,是最大的公理,在我每天的生活裏,我經驗到祂的存在; 所有的時候,我仰賴祂的帶領,經由禱告,我可與祂談話,並且讀經可以讓我得到從神那兒來的信息,然而我無法向你証明祂的存在。(雖然我實在但願我能夠)主要的原因,乃是我們人類實在受時空的限制,無法了解三度空間以外的事務,誰知道神的所在是如何超維度呢?誰能想像神的世界是怎麼樣的一個世界呢?應是無限永恆的靈界吧.

正如牛頓很久以前指出,他所做的一個小小的太陽系模型,如果沒有人製造它,尚且無法存在,何況這麼大的一個宇宙,怎可能沒有創造者,自然而然地存在呢?

浣熊(raccoon)是一種頑皮又聰明的動物,我曾在一個影片中,看到一隻浣熊跑進一個人的工作房,然後隨便亂開開關,不一會工夫,整個工作房就著火了,因為裏頭許多電動的輪子亂轉. 小小的工作房都需要人操縱,何況整個宇宙?奇怪的是地球以這樣的高速度轉動,怎麼不會跟其他的星球相撞呢?這些難道都是偶然嗎?大自然的奇妙全都是偶然發生的或然率幾許呢?相信一位超自然的神創造了這奇妙的宇宙,豈不比相信几近於零的或然率更合理嗎?

誠如聖經所言,「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 神已經給他們顯明。 自從造天地以來、 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 馬 書1:19-20)

所以神的存在是自明的且難以証明的,然而感謝神,這位天地的主宰卻願意讓我們認識祂,卻願住在我們的心裡;只要我們誠心尋找祂,就會尋見,只要我們開心門,祂就願意進來。當我們接受神為我們人生最大的公理的時候,我們就會發現,我們的生命有了新而豐富的意義。而且自然的一切現象也更容易解釋了。

總而言之,套一個邏輯的模式

A.所有的公理皆自明且難以証明.
I.神的存在是最大的公理.
I.所以神的存在是自明的且難以証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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